影響:推動法治進程
中國法學會WTO項目組負責人 于安
中國加入WTO,人們談論最多的是它對中國經濟的影響,這是表面的。加入WTO是中國近百年來對外開放史上前所未有的重大事件。WTO對中國最深刻的影響在于它推進了中國的法治進程。概括起來,這種影響就是“深刻、全面、強烈”。
“深刻”在于WTO將影響中國的公法制度,推動政府行為走向法制化;“全面”是指WTO的影響涉及中國立法、行政和司法的各個方面;“強烈”則是說WTO的貿易爭端解決機制和貿易審查制度以及其他WTO的監督機制將使中國政府面臨一種前所未有的強大的推進法治的外在動力。
為什么說WTO最深刻影響公法制度?這是因為WTO協定約束的對象是政府。各級行政機關和其他有關的國家機關在WTO協定的實施方面負有重要的法律責任。
受WTO協定約束的領域,不僅是對外經濟貿易部門,更是涉及多數行政機構和立法、司法機關。按照《關于建立WTO的協定》的規定,對多邊貿易協定義務的遵守,主要領域是成員方的法律、管理規定和行政程序。所以,中國有關立法和司法也將受到WTO規則的約束,國內的立法和執行必須與WTO的規則保持“一致”;過去的有關規定與WTO協定不一致的,需要進行修改。
將如此大面積的國家立法、司法和政府行政活動,如此持久和強制地置于國際協定的約束和國際組織的監管下,這在中國對外開放的歷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挑戰:建設法治政府
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室主任、博士生導師 袁曙宏
中國入世,首先是政府入世,是公務員的觀念、素質和能力要入世。入世對我國最大的挑戰,是對政府職能、行政體制和管理方式的挑戰。
我國入世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將主要承擔三大職責:第一,我國政府必須保證WTO規則在全國范圍內的統一實施。第二,我國政府必須保證管理經濟行為的公開、透明。第三,我國政府必須保證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其實施的管理經濟的行為有向法院提起司法審查的權利。
為了保證我國政府入世后能全面履行上述三大職責和相關承諾,我們必須轉變政府職能和觀念,改革行政體制和方法,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
首先,要建立有限權力政府,從而在權力的源頭上最大限度地控制行政權的惟我獨尊,切斷行政權的無處不在,限制行政權的無所不管,轉化行政權的無所不能。其次,要建立遵循正當程序政府,具體表現為必須遵循以下三個原則:平等原則、公開原則和公正原則。再次,要建立責任政府。責任是法律的生命,政府責任是法律責任的主導方面。沒有政府責任,行政權的運行就沒有制約,公民權的行使就沒有保障,違法行政就不可能受到追究,依法行政就不可能真正推進。我國入世以后在發展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必須實現公民從義務本位向權利本位、政府從權力本位向責任本位的深刻轉變,保證政府始終對人民負責,對人民制定的法律負責,建立社會主義的新型責任政府。
(摘自人民網)
WTO對中國最深刻的影響:推動中國法治進程(2)
WTO對中國最深刻的影響:推動中國法治進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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