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加入WTO談判中向國際社會作出的承諾基本有兩條:一是遵守國際規則,二是逐步開放市場。隨著中國入世步伐的日益加快,世界貿易組織將在今年11月份舉行的第四次部長級會議上進行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表決程序。那么,入世對中國化工企業會帶來哪些機遇與挑戰,我們又該如何應對呢?本文擬結合我國化工企業的具體情況,談一些不成熟的見解,以期拋磚引玉,共同探討。
一、
入世給我國化工企業帶來的機遇
化工企業是指用化學方法從事化工產品生產和銷售的企業。我國的化工企業按規模可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和小型化工企業;按性質可分為國有、民營、鄉鎮、合資、獨資和股份制化工企業。我國化工企業的產品經過幾十年的發展,目前已形成門類比較齊全,品種大體配套,基本能夠滿足國內需要。
化學工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之一,它與國民經濟各領域及人民生活密切相關。我國加入WTO在即,國內市場的國際化發展進程加快,入世給我國的化工企業帶來了良好的發展機遇。
(一)、我國化工企業的整體優勢
首先,我國的化工企業從整體上看,其生產能力和產量基數較大,有10余種主要化工產品產量均居世界前例。如合成氨、化肥、電石居世界第一位;硫酸、農藥、純堿、染料產量居世界第二位;燒堿產量居世界第三位;硫鐵礦、磷礦、磷肥、醋酸、涂料、輪胎等也位居較前列。入世后,具有產品產量和生產能力的競爭優勢。
其次,我國化工企業的生產成本相對較低。由于我國大部分化工產品的開發費用較少,加之國內自然資源和勞動力資源相對價廉,因此,一些產品的生產成本較低。入世后,具有產品成本的競爭優勢。
再次,中國地大物博、人口眾多,化工產品的市場潛力巨大。入世后,還具有市場本地化的優勢。
(二)、我國化工企業的個體優勢
1、我國的大磷肥裝置企業在提高開工率和解決債務負擔后了,成本與進口產品成本相當,入世后具有一定的競爭能力;中小型磷肥裝置企業雖然成本偏高,但由于符合國情,具有地域上的優勢,入世后對進口產品也具有一定的抵御能力。
2、我國純堿的生產能力及產量較大,合成堿的生產規模和技術裝備水平屬世界先進水平。入世后,純堿行業具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3、我國涂料企業的總體生產能力較大,市場化經營較早,加之涂料產品具有不便于長途運輸的特點,其本地化要求較強。因此,入世后不會給我國的涂料生產企業帶來很大的沖擊,相反會有利于涂料用原材料和產品質量的提高。
二、入世給我國化工企業帶來的沖擊
入世給化工企業帶來發展機遇的同時,也將給我國的化工企業帶來較大的沖擊。
(一)、我國化工企業的綜合劣勢
我國化工企業的生產技術普遍較落后,生產規模小而散,資本實力不足,科研開發創新能力較弱,營銷網絡尚未完全建立。入世后,按照世貿規則,市場資源都將“一體化”,外商在國內享有國民待遇,國內化工企業將失去生產成本上的優勢。而在產品質量、科研開發和人才競爭方面將顯露出國內化工企業的競爭劣勢。同時,市場開放、關稅降低和取消非關稅壁壘措施等,將徹底改變我國化工企業的現行營銷網絡體系,一些目前受到國家政策保護、對資金和技術依賴性較強的化工企業將面臨較大的沖擊。
(二)、我國化工企業的局部劣勢
1、我國的化學礦山資源總量雖然較大,但貧礦多,富礦少,難采礦多,易采礦少,且資源分散,遠離下游加工企業,受交通的制約性強。加之整個行業技術裝備落后,生產效率低,長期以來經濟效益差,虧損多,缺乏對投資的吸引力。入世后,將會導致該行業發展停滯甚至萎縮。
2、我國目前以輕油、重油為原料的大氮肥企業和以市場價格供應的新建天然氣大氮肥企業,由于受原料價格高和裝置投資大兩方面因素的影響,生產成本偏高,入世后的競爭能力較差;一些遠離原料產地的小氮肥企業,因多數生產成本較高,入世后沒有競爭力。
3、我國的無機鹽工業目前仍屬粗放型、資源型產業,雖然有其生產裝置投資少、廉價和本地化資源等優勢,但入世后,若外國資本大量進入,我國的無機鹽企業將面臨嚴峻的挑戰。
4、我國的氯堿企業規模小而散,技術裝備差,氯堿生產用電價大大高于國際上主要氯堿生產國的用電價格,加之氯產品的結構不合理等原因,入世后氯堿企業的競爭力是很脆弱的。
5、除少數近年引進技術和裝備建設的大型有機原料企業外,我國大多數有機原料生產企業的裝置規模偏小,技術裝備落后,加上原料工藝路線不合理,與上游原料結合不緊密等原因,入世后沒有競爭力。
6、我國的農藥生產企業由于前期開發費用、生產裝置投資較低等,其產品目前在市場上尚有一定的競爭力。但入世后,外商在貿易自由化原則下,進入中國市場的步伐將加快,他們在新產品開發、技術裝備、產品質量、生產規模和市場戰略上的優勢將得以充分體現,而我國農藥生產企業的競爭劣勢將日益暴露。
7、目前我國的染料生產企業在產量、價格上具有較強的競爭優勢。但由于普遍存在工業裝備水平低、產品質量差等問題,隨著我國紡織工業服裝面料高檔化的發展,以及印花工藝的革新,入世后可能導致中高檔品種染料的大量進口,染料企業將面臨沖擊。
8、精細化工和化工新材料在我國起步較晚,大部分產品在工藝技術、產品品種和質量上與國外有較大差距,應用開發和技術服務跟不上。由于此類產品大多數尚處于成長期,因而引進國外先進技術也比較困難。除少數產品具有一定規模外,大部分產品入世后的整體競爭能力較差,隨著國外優質價廉產品和完善服務的進入,將面臨嚴峻的挑戰。
9、我國輪胎生產企業的技術水平和產品質量雖有較大提高,具有一定的技術開發能力,并實現了原材料和大部分設備的國產化,目前在市場上具有一定的競爭力。但從綜合能力看,國內企業和國外大公司相比,在技術開發、產品品牌、生產規模、品種數量等方面仍有差距,入世后將面臨沖擊。
10、我國的有機氟材料生產企業分布散、規模小、品種單一、品級不高、裝備落后、資金缺乏,入世后面臨外國大公司有機氟產品的大量涌入和中外合資企業的競爭。
三、 我國化工企業迎接入世的對策
化工企業迎接入世的根本對策是深化改革、加快發展、提高競爭力。此外,還要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搞好環境保護,并利用世貿組織的有關協議條款尋求保護對策。
(一)、深化企業改革、優化產品結構
朱镕基總理在九屆人大四次會議報告中強調,產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是經濟結構調整的重點。在國內化工產品長期處于短缺的狀態下,我國的化工企業發展長期以來也以外延擴張為主,忽視了對企業產品結構的調整升級和產品質量的提高。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企業規模小而散、集中度低、難以形成規模效益。如國內的燒堿裝置平均規模不足4萬噸/年,而美國燒堿裝置的平均規模為58萬噸/年;國內PVC樹脂生產企業的平均規模不足5萬噸/年,而發達國家的裝置規模一般在15~20萬噸/年。
二是化工產品在品種和質量上不能適應市場需求變化的需要。產品結構不合理集中表現在石油化工產品、有機化工產品和高檔新產品所占的比重過低,而高消耗、粗加工、低附加值產品的比重過高,造成一方面國產化工產品在總量上已供過于求,生產能力過剩;而另一方面國外化工新產品又大量進口。如國產新產品中重質純堿產量僅占純堿總產量的20%,而發達國家已達80%以上;離子膜燒堿產量僅占燒堿總產量的26%,子午線輪胎僅占輪胎總產量的32%,而世界平均已達80%以上;節能低污染涂料所占涂料的比例還不到20%,而發達國家已達60%以上。
三是一些化工產品的原料生產工藝落后。如目前我國用乙烯法生產PVC樹脂的生產能力僅占30%;用電石乙炔法生產醋酸乙烯約占50%;生產氯丁橡膠則全部采用電石乙炔工藝。而上述產品在國外已基本被石油化工工藝路線取代。還有一部分化工產品的生產仍采用高能耗、高消耗、高污染的落后生產工藝。
由此可見,必需深化化工企業的改革,加快化工產品結構的調整,改變傳統落后的原料工藝路線,采用先進的石化原料工藝路線。
(二)、轉換經營機制,參與國際競爭
目前我國化工企業的國有經濟比例偏高,國有資產配置分散,影響了整體素質的提高。如目前我國進行股份制改造的化工企業僅占化工企業總數的30%,機制轉換速度緩慢,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規范法人治理結構的任務仍很重。大多數化工企業冗員多、負擔重、缺乏活力,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低下。因此,必須建立起對市場變化能夠作出快速反應的運行機制,增強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能力。
(三)、推進科技創新,加強環境保護
目前我國化工企業的科研開發力量薄弱,技術創新能力低,自有技術少。為此,第一,要樹立企業是科技創新主體的觀念,提高化工企業的科技進步意識;第二,要建立健全化工企業的科技創新體系,包括健全科技開發體系、加強生產制造體系、完善市場開拓體系和推動產學研的結合。第三,要完善化工企業的科技進步運行機制,包括信息機制、科學決策機制、人才培養與激勵機制等。創造一個尊重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工作環境,以提高化工企業的科技創新能力。
由于我國化工企業的“三廢”治理率低、污染較嚴重,因此,化工企業的環境保護任務還相當繁重。在國家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保護環境的同時,化工企業更應把環境保護與企業自身的生存和發展密切聯系起來,化大力氣搞好“三廢”治理,保護好人類自身生存的環境。
(四)、掌握世貿規則,向外向型發展
具有出口優勢的化工企業,要掌握世貿組織減讓關稅和取消關稅壁壘的原則,抓住機遇,擴大產品的出口。并在出口中,利用世貿組織的規則,維護自已的權益。
具有海外投資比較優勢的企業,要掌握世貿組織的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投資自由化等原則,積極大膽地實施“走出去”的經濟全球化發展戰略,到境外投資辦廠,從單純的商品輸出向資本輸出、跨國經營轉變,利用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兩個市場,拓展發展空間。并在境外投資中,利用WTO規則,維護自己的權益。
化工企業還可變入世的沖擊為機遇,在沖擊中尋找機遇。如利用入世后外資進入增加、外國投資者競相選擇中國合作伙伴的機會,爭取有利的合資合作條件。利用國內的低成本優勢和豐富的勞動力資源,繼續“引進來”,加大吸收國外資本、先進技術和現代管理的力度。
(五)、利用協定條款,尋求保護對策
中國是以發展中國家身份入世,允許采用某些貿易保護措施。國內化工企業可利用保護措施,積極向有關部門反映企業的意見和要求,通過政府部門的采納而尋求保護,以爭取有利于企業發展的外部壞境條件。其主要保護措施有:
一是利用反傾銷、反補貼條款。當國外化工產品低價傾銷進口時,受影響的國內化工企業可申請政府當局征收反傾銷稅;當國外化工產品補貼進口時,受影響的企業又可申請政府當局征收反補貼稅。如國家外經貿部采納浙江巨化和自貢鴻鶴兩家化工企業提出的反傾銷申請,于最近決定對原產于英、美、荷、法、德、韓6國進口的二氯甲烷產品征收臨時反傾銷稅。
二是利用保障條款。在國外化工產品進口大幅激增、對本國化工企業造成嚴重損害或嚴重威脅的情況下,企業可申請本國政府對該產品的大量進口采取緊急措施,以擺脫面臨的困境。
三是利用幼稚工業保護條款。認為本行業剛建立,尚不具備競爭能力,進口將沖擊、阻止本行業發展的化工企業,可向主管部門提出爭取必要的保護措施。
四是利用一般例外和安全例外條款。化工企業為了維護公共道德、保障人民和動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為了國家安全利益等,還可申請爭取例外措施來尋求保護。(浙江巨化集團公司
汪占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