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國入世議定書》到京,中午12點30分左右開始在北京王府井新華書店銷售。同一天,外經貿部翻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議定書》等法律文件中文本也完成了最后一遍校正,準備在公報后由人民出版社和法律出版社正式出版上市。但下19日午外經貿部WTO司一位主管入世文件翻譯工作的官員說,他們司的工作人員翻閱那本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國入世議定書》還不到1個小時,就發現了該書內容上的多處錯誤,其中不少處為概念混淆。為此這位官員表示,為搶市場而不嚴謹出書,是對讀者的不負責任。
上海版“入世書”錯誤百出
19日下午,外經貿部世貿司官員手中那本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國入世議定書》已有30多頁用藍筆勾出了錯誤。其中不少錯誤一目了然,第80頁附件3中“實行進口許可證、進口配額及進口投標的產品”一行,被打上了記號。外經貿部官員說,該書在此處出了一個概念的錯誤,把正確的“招標”給譯成了“投標”。書中第235頁的一個小標題寫著“萬能保險”四個字,這位官員說明這里應譯為“統括保單”,意思是保險的覆蓋面很大很廣,而不是“萬能保險”。在30頁的表格中把“糧食”譯為了“谷物”,而糧食的范圍要大于谷物,這兩個詞是不能等同的;35頁的表格中出現的一個明顯錯誤是把“原油”譯成了“油原”;117頁“汽車及關鍵零部件”被譯成了“轎車及關鍵零部件”;第122頁的標題“實行價格控制”譯成了“實行價格管制”等。
同時外經貿部官員指出了該書的另一種錯誤,就是翻譯的前后不統一,前面第6頁翻譯的是“司法審議”,后面就譯為了“司法審查”;中間285頁譯的是《議定書》,后面357頁卻出現的是《議定書草案》。最后在該書的363頁結論中第239個段落不應該是“中國的承諾”,書中也給涵蓋進去了。
面對這本《中國入世議定書》的錯誤,外經貿部官員說,強占市場,也要事先進行技術性的把關和核對,更何況這是法律文件、中國承諾的國際條約,不同于一般的書籍小說,在翻譯的過程中一些用詞一定要嚴謹,并應根據專業反復推敲,出這樣的錯誤,直接受到傷害的就是廣大的消費者。
對于書中出現的錯誤,上海人民出版社的有關負責人就曾表示,由于此書從組織翻譯到出版只有一兩個月時間,因此難免會有一些疏忽之處。這套書的出版主要是為讀者介紹有關知識,提供一個關于入世規則的參考,相比之下,外經貿部即將推出的版本由于經過嚴格審核,在翻譯上較為嚴謹,因此如果在具體條例上有出入,還是以外經貿部的版本為準。
這番說辭也印在了該書目錄前頁的出版說明中,“按照WTO的有關規定,只有英文、法文、西班牙文的議定書才具有法律效力,中文版只是一個參考譯文,且以國家向全社會公布中文版內容為準,敬請廣大讀者注意”。
據了解,由外經貿部組織翻譯的入世法律文件中文版將由人民出版社出版,中英文對照本將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國家有關部門將于近期發布出版公報。
入世文件翻譯拒絕“差不多”
外經貿部官員就上海人民出版社和上海世紀集團組織編譯出版《中國入世議定書》提出質疑,認為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條約理應由中國政府授權公布,出版商如果光從自身經濟利益角度出發,以超常速度搶占市場,不但翻譯質量難以保證,而且入世法律文件中文本出現多種譯法不統一的版本,也會給讀者帶來一些糊涂和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