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咨詢目的:建立公開、透明的貿易管理體制,履行我國加入世貿組織的義務。
根據世界貿易組織有關透明度的規定,以及中國政府對于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的承諾(中國加入議定書第二條C節):中國應設立或指定一咨詢點,應任何個人、企業或WTO成員的請求,在咨詢點可獲得本辦法第2條有關的所有信息。對此類提供信息請求的答復一般應在收到請求后30天內作出。在例外情況下,可在收到請求后45天內作出答復。延誤的通知及其原因應以書面形式向咨詢者提供。向WTO成員作出的答復應全面,并應代表中國政府的權威觀點。應向個人和企業提供準確和可靠的信息。
2. 咨詢范圍:我國所有有關或影響貨物貿易、服務貿易、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或外匯管制的法律、法規、司法裁決及行政決定及其它措施的信息。該信息應包括負責實施一特定措施的國家或國家以下一級主管機關(包括聯絡點)的名稱。
3. 咨詢對象:世貿組織成員、中外企業和個人。
4. 咨詢方式:書面咨詢。需要者可以通過外經貿部政府網站www.moftec.gov.cn下載或通過傳真0086-10-65197340獲取咨詢登記表,以傳真或信函方式提交中國政府WTO咨詢點。
5. 咨詢時限:咨詢點對于咨詢請求的答復應在收到登記表(以收到當地郵戳或接收傳真時間為準)后30天內以書面方式做出。在特殊情況下,可在收到請求后45天內做出答復。延誤的答復及其原因應以書面方式向咨詢者提供。
6. 本辦法從2002年1月14日起試行。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世貿組織司
中國政府世貿組織通報咨詢局
二○○二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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