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經貿委以江澤民總書記的“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提出把改革和調整作為新時期經貿工作的重點,把提高企業競爭力與經濟結構調整有機結合起來,準確及時地把黨中央、國務院的各項方針和部署落到實處。
2001年,國家經貿委為了進一步適應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和加入世貿組織的要求,提高宏觀調控的能力和水平,著力實施新時期經貿工作四個轉向:即在工作對象上從側重于國有企業特別是國有大中型企業轉向面對各種所有制企業,在工作方式上從側重于行政審批轉向搞好宏觀調控、創造良好環境和加強監督管理,在工作方法上從側重于項目審查轉向信息引導和綜合運用經濟、法律等手段進行管理,在工作重點上,從側重于抓具體事物轉向當好各級黨委和政府的參謀助手。同時,在工作中加快形成六個格局:一是大企業為主導,大中小企業合理分工、協調發展的格局;二是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公平競爭、共同發展的格局;三是高新技術產業與傳統產業互為依托、融合發展的格局;四是企業能進能退、進退有序的格局;五是生產與流通、內貿與外貿、“引進來”與“走出去”相互促進、有機結合的格局;六是與世貿組織規則接軌的政府依法行政、企業依法經營的格局。
國家經貿委今年在學習江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過程中,要求在經貿工作中全面貫徹這一重要思想,為此提出八個方面的新思路,包括:按照市場需求搞好總量調控,鞏固和擴大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取得的成果;繼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進一步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切實加強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大力推進企業技術進步,促進工業結構優化和產業升級,繼續做好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和工業污染防治工作;培育和建立現代流通體系,促進生產和消費,擴大內需;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做好加入世貿組織的各項工作;創造平等競爭環境,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突出重點、標本兼治,繼續大力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加強重點行業和重點商品的規范管理,打破地方保護和行業壟斷;切實加強政風建設,積極探索政府管理經濟的新方式,進一步轉變職能。(完)
2002年4月摘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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