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文君律師,男,漢族,民盟盟員,國際獅子會及中國深圳獅子會會員。1994年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獲法學學士學位;廣東經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曾擔任深圳市監察局特邀監察員,現擔任民盟深圳市委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民盟廣東省委法制工作委員會委員,深圳市政府采購中心專家評委等社會職務。
1994年7月至1995年9月任天津市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公證處秘書,1995年10月辭去公職參與創辦天津立人律師事務所,為創始合伙人。1997年后調深圳,在司法部信利律師事務所駐深辦事處從事專職律師工作;1999年加盟廣東經天律師事務所,現為合伙人律師。
自從業以來,先后辦理大量各類刑事、經濟案件及非訴訟業務,其中參與辦理的“張子強集團”犯罪案、“君安事件”案、“廣信事件”案、香港林氏兄弟涉嫌2.56億合同詐騙案、著名版畫家應天齊訴著名黃梅戲演員、全國人大代表韓再芬名譽侵權案、美國英特爾公司訴深圳東進技術股份公司軟件著作權侵權案等案件均是國內外有影響的重大典型案件。
劉文君律師曾提供服務的主要客戶及法律顧問單位有:廣東發展銀行、深圳龍崗投資公司、中建一局深圳公司、開平第二建筑公司、大中華國際房地產公司、招商房地產公司、深圳科松電子有限公司、香港悅富集團有限公司、松山企業(集團)有限公司、TCL電腦有限公司、系統電子(深圳)科技公司、深圳協和電力公司、深圳亞特爾科技公司、香港威成公司、深圳德信佳實業有限公司、深圳意科特科技公司、高嘉電子有限公司、深圳東進技術股份公司等單位常年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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