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冬林律師,男,1970年出生,廣西桂林籍,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廣東省律師協會會員、深圳市律師協會會員,執業證號:19020811017091。1992年畢業于“211”工程重點學府,以民法著稱的廣西大學法律系(現廣西大學法學院),后修讀于昆明理工大學法學院和廣西大學法學院民商法研究生班。1992年10月畢業后擔任一建材集團的法務專員,次年獲集團生產標兵稱號。1994年6月到廣西第三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工作,1995年獲得律師資格,1996年成為執業律師,因工作業績和執業能力突出,1997年后一直擔任事務所副主任或者主任,現為金卡律師事務所深圳分所執行主任。著有《違約責任論》、《企業改制實務》、《企業法律服務根源比較》、《勞動合同法實務》等。
陸律師以民事、經濟、刑事、知識產權、法律顧問等見長。先后擔任過省華僑投資區和經濟園區、深圳(香港)國際投資商聯合會、中國石油天然氣第六建設公司等數十家中型和超大型企事業單位和政府的法律顧問。長期擔任新華社省分社,香港文匯報省辦事處的隨行律師。還擔任過“中國新絲路模特大賽”、張藝謀“桂林劉三姐大型山水實景”的法律顧問,辦理過金利發展總公司和中外合資的得利寶華僑紙制品有限公司的公司破產清算、整個華僑企業系統的企改和農改的法律顧問。還擔任過兩家有限公司的總經理。
陸律師從事律師生涯十數年來,培養超過5名律師獨立辦案。其辦理的數百起案件,不論大小、復雜程度,均以當事人的合法利益為前提,嚴格恪守律師的執業紀律和執業道德,深受當事人的信賴和贊許。
陸律師同時作為一位畫家,就象其畫的梅花一樣,傲雪凌霜,陸律師的人品也象其筆下的梅花一樣,愈嚴寒愈鮮艷,錚錚鐵骨當為寫照。作為律師,為當事人排憂解難,當當事人欣慰之時,也就是陸律師欣慰之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