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主同盟會會員,獲法律和英語學士學位。擁有法律、英語、財務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工作經驗;具有較強的表達和溝通能力。自律、誠信、敬業是該律師的執業精神信念。恪守職業道德,遵循律師執業規范,愿以專業知識為各類企業及各界人士的發展提供幫助。
在十幾年的律師從業中,先后擔任過政府、企業、醫院、學校和個人的常年法律顧問和專項法律顧問;在公司事務、外商投資、經濟合同、知識產權、互聯網法律事務、重大婚姻家庭等領域有深入的法律實踐。
辦理案件影響較大的有:新華網侵犯作家畢淑敏作品《拯救乳房》著作權案原告的代理人;曾在中央電視臺第二套經濟頻道(2006年03月06日)報道的“專利光環 危險充電——充電器成了爆破器 專家稱一次性電池不能充電”的特許經營糾紛案中,代理原告加盟商訴被告易文化傳播(北京)有限公司經營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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